2021年度台灣棋院院生甄選辦法 (2020年 10/17 )
2020-09-01 03:23:56
一、宗
旨:為加強院生基礎,遴選具潛力的院生
二、主辦單位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
三、參加資格:
1、年齡:男生2007年(96年)9月1日以後出生;
女生2005年(94年)9月1日以後出生。
2、棋力:男生五段以上(含),女生四段以上(含)。
四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20年10月6日(二) 17:00止。
五、報名費:每人500元。以ATM轉帳,銀行代碼812,帳號2040-100001474-5 或銀行匯款至台新銀行古亭分行,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。匯款後請將收據影本註明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段位及聯絡電話,傳真至台灣棋院(02)2365-6678。有問題請來電:02-23656060。
六、比賽日期:2020年10月17日(六)上午9:30報到,9:50抽籤,10:00開賽。
七、比賽地點:台灣棋院(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號8樓)。
八、比賽時限:基本時限各20分鐘,讀秒30秒3次。
九、比賽規則:比目法圍棋規則,一律分先,黑先貼還六目半。
十、比賽方式:瑞士制四或五輪,視報名人數決定。
本賽將計算至第四輔分。輔分計算方式如下:第一輔分:所遇對手的主分和。第二輔分:所負對手的主分和。第三輔分:雙方交戰成績。第四輔分:所遇對手的第一輔分和。
十一、錄
取:本次選拔賽錄取若干名。如院生訓練前或期間尚有院生棄權或退訓,則參加甄選者得依排名順序遞補為2021年度院生。
十二、其他事項:
1、報到時請務必出示身分證明資料(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抑或健保卡其一正本),若未出示則不受理報 到。一旦發現年齡資格不符,立即取消參賽資格。
2、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裁定敗,視為棄權不得再參加比賽。
3、本賽程設裁判長一人,其他未盡事宜得由裁判長隨時宣布。
4、比賽中不得於賽場大廳內(包含覆盤室)隨身攜帶、使用手機、平板等3C電子產品,經發現之未完賽者以裁定敗處理;已完賽者,則該產品由本院暫時保管,至該日所有賽事結束離院前再予領回。
備註:凡筆電及電腦等規格較高之3C電子產品於比賽日禁止攜入本院,若攜帶者(包含棋手及訪客)禁止入院;須置於院外方可入內,且本院不負保管之責。如於比賽中經發現攜帶電腦及筆電入院之棋手一律裁定敗。
5、比賽中,除了裁判及工作人員以外,均不得在旁觀看他人棋局;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裁定敗。
6、棋手未完賽前,一律不得離開本院賽場及合理範圍(合理範圍僅至本院八樓櫃檯前之玻璃門內,不包含玻璃門外、樓梯間等地);違規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裁定敗。
7、經確認有作弊情形之棋手,一律退賽;並且將影響其日後參加本院甄選賽事之資格。
8、必要時,參賽棋手須配合本院電子儀器檢測方可入內比賽。
十三、本辦法經本院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<2021年度台灣棋院院生甄選 報名表>詳見
https://taiwangorg.blogspot.com/2020/09/2021.html#more